高登威:股权激励实施计划第三轮
高登威资讯
2018-04-09 15: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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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09

证券代码:832904 证券简称:高登威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苏州高登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实施计划第三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权激励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把员工利益、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三者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应的原则,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订高登威第三轮股权激励实施计划。



二、股权激励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激励和制约相结合;



(三)、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个人利益有机结合,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方案的批准、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董事会是本次股权激励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和修订本激励方案,并报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有权对本计划进行解释。



(三)、董事会授权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为激励计划的日常管理和营运机构,负责根据激励计划公平、公正、客观的进行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四)、公司监事会是本方案实施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计划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四、激励对象的确认依据及范围



(一)激励对象确认的法律依据



激励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苏州高登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文件为依据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认的职务依据



激励计划对象为目前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协议。



五、 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于苏州工业园区睿思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思威”)持有的高登威股票的出资额,获授激励股权的激励对象将成睿思威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高登威的股票。



六、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本轮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高登威股票期权总数为390,000股,本轮股权激励具体分配情况及行权条件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激励价格(元) 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股)



姜汉豪 工程总监 2.2 12,000



许晴 董事会秘书 2.2 60,000



陈佰仁 生产经理 2.2 30,000



刘凤琴 供应链经理 2.2 20,000



张婷婷 主办会计 2.2 20,000



何丽萍 行政经理 2.2 20,000



方庆 售后经理 2.2 20,000



待定 设计部业绩考核 2.2 20,000



第一名



待定 设计部业绩考核 2.2 20,000



第二名



待定 电控部业绩考核 2.2 20,000



第一名



待定 电控部业绩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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