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0
公告编号:2017-004
证券代码:832904 证券简称:高登威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苏州高登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高登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登威”“公司”)于2015年2月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推荐挂牌主办券商,并于2015年3月13日与东吴证券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2015年7月27日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票简称:高登威,股票代码:832904。
自挂牌以来,高登威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东吴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秉承专业服务精神,向公司提供了业务、运营、公司治理方面的规范建议,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公告编号:2017-004
鉴于高登威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考虑更换主办券商。经公司与东吴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2017年1月13日,公司已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苏州高登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于2017年1月13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苏州高登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中均已约定自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2017年2月16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该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招商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苏州高登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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