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苏州高登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苏州高登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登威”、“公司”)于2015年7
月27日经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本公司”)推荐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证券简称:高登威,证券代码:832904。
持续督导期间,东吴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规定及《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约定,为高登威配备符合规定的督导人员,协助高登威管理层熟悉和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并督导高登威及时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了审慎核查,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高登威全面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持续督导过程中,高登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持续督导过程中,高登威积极配合本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整改意见,并按时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
根据高登威战略发展需要,经本公司与高登威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已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苏州高登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上述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自此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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