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31
公告编号:2017-011
证券代码:832892 证券简称:捷昕精密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厦门捷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公司贷款需通过关联方账户过账,即因公司在申请贷款时列明的用途为支付供应商采购款,因此银行要求贷款须经两个以上供应商账户中过账,2016年9月至12月间,公司将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通过关联方厦门捷联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联盛”)、厦门沃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可贸易”)的账户进行了过账,因此与其发生了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林敬捷持有沃可贸易95%的股权,陈聪梅持有沃可贸易5%的股
权,同时陈聪梅担任沃可贸易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林敬捷持有捷联盛70%的股权,同时担任捷联盛监事。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发生 公告编号:2017-011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敬捷、陈聪梅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厦门捷联盛金属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第16 有限责任公司 蔡智勇
材料有限公司 号厂房一楼东侧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
厦门沃可贸易有 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 有限责任公司 陈聪梅
限公司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
栋8层03单元A之十一
(二)关联关系
林敬捷持有沃可贸易95%的股权,陈聪梅持有沃可贸易5%的股
权,同时陈聪梅担任沃可贸易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林敬捷持有捷联盛70%的股权,同时担任捷联盛监事。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贷款需通过关联方账户过账,即因公司在申请贷款时列明的用途为支付供应商采购款,因此银行要求贷款须经两个以上供应商账户中过账,2016年9月至12月间,公司将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通过关联方厦门捷联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联盛”)、厦门沃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可贸易”)的账户进行了过账,因此与其发生了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公告编号:2017-011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仅进行资金过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应银行关于贷款须经两个以上供应商账户中过账的要求而发生的,是为了顺利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而发生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没有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捷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捷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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