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州超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徐州超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伟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 2022年年度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是
3 其他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重大亏损或损失
根据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徐州超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3)第 015811 号),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20,228,736.32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5,871,783.83 元,未分配利润为-20,475,639.77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3,970,300.00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公司股本总额,且公司净资产为负。截至目前,公司存在银行借款逾期及部分员工工资尚未支付的情况。上述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 2022 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徐州超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超伟股份 2022 年度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基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业务指南》等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 2022 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转让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如挂牌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如公司 2023 年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 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鉴于上述情况,如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存在不确定性。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其产生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3)第 015811 号);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2023)第 010072号)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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