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问答(三)》”)等相关规定要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越建管”)的主办券商,对晨越建管2017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二、核查具体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1、2015年首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01日,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8204 号)的确认,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88,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5CDA30138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因该次发行完成的时间先于《问答(三)》颁布的时间且相关募集资金在《问答(三)》颁布之前已使用完毕,故公司当时对2015年第一次募集资金未采取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2、2016年第二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02月 16日,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1269 号)的确认,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6CDA30004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因该次发行完成的时间先于《问答(三)》颁布的时间且相关募集资金在《问答(三)》颁布之前已使用完毕,故公司当时对2016年第二次募集资金未采取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3、2016年第三次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 28日,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7914 号)的确认,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18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216,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6CDA30360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15年首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此次股票发行认购账户为公司开立的验资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人民南路支行;账号:8111001013800044617),并于2015年 11月 03 日前收到 2015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9,988,000.00元。2016年 1月 20日,公司将募集资金29,988,000.00 元从验资账户转入公司日常一般账户(开户行:建
行高新支行;账号:51001406137050390206)。因公司此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在《问答(三)》颁布之前已使用完毕,无结余资金(上述一般账户余额不代表募集资金余额),故公司未就2015年第一次募集资金事项与主办券商以及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16年第二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此次股票发行认购账户为公司开立的验资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人民南路支行;账号:8111001013800044617),并于2016年 1月 25 日前收到 2016 年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500,000.00 元。因公司此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在《问答(三)》颁布之前已使用完毕,无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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