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2859 证券简称:晨越建管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 16 号解释)。根据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告编号:2024-027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对于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单项交易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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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度
项目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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