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7
公告编号:2018-009
证券代码:832857 证券简称:宏景电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日常经营需要,2017年公司与股东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加工定作合同》,委托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工触摸屏等配件,累计交易金额人民币2,034,490.00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6,900,000股,持股比例6.5156%;公司董事陈伟达任芜湖长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故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伟达回避表决。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09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汽经二路以东 (台港澳与境 陈奇
内合资、上市)
(二)关联关系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6,900,000股,持股比例6.5156%,公司董事陈伟达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故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日常经营需要,2017年公司与股东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加工定作合同》,委托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工触摸屏等配件,累计交易金额人民币2,034,490.00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 公告编号:2018-009
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正常所需,对公司整体经营活动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发展与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有促进作用,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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