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8
证券代码:832857 证券简称:宏景电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6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蔡斯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标的物为公司自有固定资产,租赁成本(即融资总额)为1,411.76万元,保证金为211.76万元,租赁期间共36个月。2017年12月18日,公司与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所有权转让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并且按约定向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相应租金。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要求,本次融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上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标的物为公司自有固定资产,租赁成本(即融资总额)为600.00万元,租赁期限共计三年。2017年11月27日,公司与上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并且按约定向上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相应租金。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要求,本次融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一》,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标的物为公司自有固定资产,租赁成本(即融资总额)为1,411.76万元,保证金为211.76万元,租赁期间共36个月。2017年12月18
日,公司与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所有权转让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并且按约定向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相应租金。上述交易由股东、董事蔡斯瀛、胡龙、付坤华、郭旭无偿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蔡斯瀛、胡龙、郭旭、付坤华、付聪(付坤华之子)进行回避表决,因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二》,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上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标的物为公司自有固定资产,租赁成本(即融资总额)为600.00万元,租赁期限共计三年。2017年11月27日,公司与上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并且按约定向上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相应租金。上述交易由股东、董事蔡斯瀛、胡龙、付坤华、郭旭及全资子公司滁州佳宏光电有限公司无偿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蔡斯瀛、胡龙、郭旭、付坤华、付聪(付坤华之子)进行回避表决,因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三》,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7年11月21日,公司向徽商银行芜湖团结路支
行申请贷款1,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17年11月
21日至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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