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0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进展工作报告
(第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作为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于2020年11月10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文件,并经贵局确认于2020年11月13日正式进入上市辅导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江保荐已完成了对宏景电子第三期上市辅导工作,现将本期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斯瀛
注册资本:11,59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7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5年3月30日
公司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 26 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各类汽车电子产品、消防电子产品、网络通信电子产品及其他电子产品,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软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本期辅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一)辅导经过
辅导期间内,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开展了对宏景电子的第三期上市辅导工作。
根据宏景电子的实际情况,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核查宏景电子提交的书面文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查阅公司所处相关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对宏景电子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
辅导工作小组对宏景电子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宏景电子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证券、法规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二)辅导小组人员
长江保荐委派郭忠杰、陈华国、林伟祺、王静、荣黎城组成宏景电子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陈华国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在辅导过程中,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长江保荐对宏景电子进行辅导。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宏景电子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宏景电子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实际控制人。具体包括: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蔡斯瀛 董事长
2 胡龙 董事
3 郭旭 董事、总裁
4 付坤华 董事
5 陈伟达 董事,持有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授权代表
6 付聪 董事、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
7 古元峰 独立董事
8 王务林 独立董事
9 杨宠怀 独立董事
10 樊阳龙 监事会主席
11 章小军 职工监事
12 王永林 监事
13 蔡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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