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6
公告编号: 201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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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2856 证券简称: 一滕股份 主办券商: 东莞证券
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 1) 山东一滕集团肥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 肥城市
华腾商贸有限公司(3)山东双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交易标
的分别为( 1) 无息借款; ( 2) 商品买卖; ( 3) 工程设备。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滕鸿儒为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控股股东、 实
际控制人;滕鲲为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 董
事会秘书;孙华为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肥城市华腾商贸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张晓颖系滕鲲之妻, 滕鸿
儒、 孙华为滕鲲之父母。 张晓颖为肥城市华腾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山东一滕集团肥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山东一滕
集团有限公司, 滕鸿儒在山东一滕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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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6%, 为山东一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山东双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由高管滕鲲之妻张晓颖、 滕鸿儒
之女滕婧一控股。 因此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滕鸿儒、 滕鲲、 孙华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
结果: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山东一滕集团肥
城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
肥城市桃花源路 009 号 有限责任公司 滕洪新
肥城市华腾商贸
有限公司 肥城市新城路 096 号 有限责任公司 张晓颖
山东双河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肥城市仪阳村北、 济兖
公路西(桃花源路 9 号) 有限责任公司 王建华
(二)关联关系
滕鸿儒为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控股股东、 实
际控制人。 滕鲲为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 董
事会秘书。 孙华为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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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华腾商贸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张晓颖系滕鲲之妻, 滕鸿
儒、 孙华为滕鲲之父母。 张晓颖为肥城市华腾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山东一滕集团肥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山东一滕集
团有限公司, 滕鸿儒在山东一滕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99.56%, 为山东一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山东双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由高管滕鲲之妻张晓颖、 滕鸿儒
之女滕婧一控股, 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报告期内, 公司向关联方山东一滕集团肥城装饰公司无息借款
500 万元, 用于公司的临时资金周转。
2、 报告期内, 公司向关联方肥城市华腾商贸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发
生交易额 639,312.39 元, 用于公司的日常办公用品。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 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
原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60 万元, 实际发生交易额超过预计金额。
3、 报告期内, 公司向关联方山东双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工程
设备, 发生交易金额为 38,664.36 元。
四、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双方根据自愿、 平等、 互惠互利、 公平公允的原
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公平、 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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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的规定。 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五、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用于解决公司运营资金、 公司的日常办公和
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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