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滕股份: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滕股份资讯
2016-04-26 2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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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26

公告编号:2016-013

证券代码:832856 证券简称:一滕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预计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16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交易对方 预计发生金额

商品买卖 劳保用品

肥城市华腾商贸

有限公司

不超过 60万元

施工建设

中水回用、自动化改造、

污泥焚烧发电

山东一滕集团有

限公司

不超过 3000万

担保

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

款提供担保

山东新运置业有

限公司

不超过 5300万



担保

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

款提供担保

山东一滕集团有

限公司

不超 1300万

担保

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

款提供担保

滕鸿儒、孙华 不超过 2500万

担保

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

款提供担保

滕鸿儒、孙华、滕

洪新、滕鲲、张晓



不超过500 万

担保

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

款提供担保

山东一滕集团肥

城商贸有限公司

不超过20000万

(二)关联方介绍

肥城市华腾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晓颖,系滕鲲之妻,主营业务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告编号:2016-013

烟酒食品销售,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山东新运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为孙华、滕鲲,孙华、滕鲲为公司董事,公司与

其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山东一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滕鸿儒, 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山东一滕集团肥城商贸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一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与

其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滕鸿儒为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孙华

与滕鸿儒为夫妻关系,关联方滕鲲为滕鸿儒之子,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晓颖

与滕鲲为夫妻关系。关联方滕洪新持有公司 5%股份,为滕鸿儒之弟。以上关联

自然人为公司贷款提供个人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交易无需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与偶发性关联交易, 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

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必要的。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允的,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

响。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

司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关联董事滕鸿儒、滕鲲、孙华回避表决,

参与表决的无关联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一半,根据《董事会议案规则》该议案需

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2016 年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

要,签署相关协议。

公告编号:2016-013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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