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16
证券代码:832856 证券简称:一滕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住所: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八号路西)
主办券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一六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预案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本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优先股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自行咨询各自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备案机关对于本次优先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优先股发行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办理备案。
重大事项提示
一、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的发行对象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三、本次拟非公开发行80.10万股优先股,募集资金人民币8,010万元,所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五万吨纤维素醚清洁生产改造项目。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的种类为固定股息率、可累积、非参与、设赎回条款、不可转换的优先股。每股优先股票面金额为100元,以票面金额平价发行,票面股息率为1.2%每年。本次优先股的股息率不高于发行前本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条款详见本预案“第二节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五、提请关注风险,详见“第三节本次优先股发行带来的主要风险”。
六、本预案已在“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五、公司本次发行优先股股息的支付能力”中对公司挂牌以来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本次优先股股息及赎回的支付能力进行了说明,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七、本次优先股不设限售期。本次优先股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目录......3
释义......5
第一节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目的......6
一、有利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的发展......6
二、有利于公司提升盈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6
第二节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7
一、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7
二、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存续期限......7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7
四、票面股息率的确定原则......8
五、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8
六、赎回及回售条款......9
七、表决权限制......9
八、表决权恢复......10
九、清算偿付顺序及清算方法......11
十、评级安排......11
十一、担保安排......11
十二、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上市转让的安排......11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11
十四、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12
十五、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的批准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2
第三节本次优先股发行带来的主要风险......13
一、普通股股东分红减少......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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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