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远欣绿: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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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9 14: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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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6-28


北京博远欣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9日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中银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湖景东路9、11号2幢(B1-64-0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详见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议案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五)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19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2019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按照双方正式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执行。
(八)审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北京博远欣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北京博远欣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九)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议案
《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一十)审议《关于<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议案
《关于<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一十一)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十二)审议《关于终止<北京博远欣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议案
《关于终止<北京博远欣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出席者身份证和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7月18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小焕联系电话:010-59134004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博远欣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博远欣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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