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2
公告编号:2018-054
证券代码:832855 证券简称:博远欣绿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关于补发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7年7月21日,张新建、孙兴君签署《<一致行动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同日,曹雅杰与张新建等8名原股东签署协议收购原股东持有的公众公司合计2,403,846股股份。曹雅杰于2017年12月4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北京博远欣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4,230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股东曹雅杰女士持股数量2,403,846股,持股比例为39.06%。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曹雅杰。
二、未及时披露公告的原由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后应当自事实发生或董事会决议之日起及时披露。但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履行上述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现予以补充披露,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北京博远欣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补发)》(公
公告编号:2018-054
告编号:2018-055)。公司对上述第一大股东变更事项的补充披露给投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公司采取的规避措施
公司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规范治理的相关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北京博远欣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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