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0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2851 证券简称:天杭生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浙江天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天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专注于长期发展策略并提高运营效率,并节省不必要的行政及其他挂牌相关成本与开支,经谨慎研究决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保护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虽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限期内按公司公告内容向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明、 持股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书面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
公告编号:2019-016
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4、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该部分股票需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6、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按照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或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7个转让日止,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文件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和申请书,申请书应注明异议股东名称、证券账户信息、要求回购股份数量和联系方式等)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股份收购义务。异议股东可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
四、争议解决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五、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如有异议,请尽快按照公告安排时间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杨洁
电话:0572-8406010
公告编号:2019-016
邮箱:59737536@qq.com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宏业南路238号
特此公告。
浙江天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