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8
公告编号:2017-029
证券代码:832851 证券简称:天杭生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浙江天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 2017年 5月 10 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公司对 2017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 1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
准则自 2017年 6月 12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年 5月 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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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年 8月 27日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
避。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年 8月 27 日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
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 公告编号:2017-029
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6月12 日颁布的《业会计准则第 16号
—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本公司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调减当期营业外收入 226,600.84元;调增其他收益
226,600.84元。
3、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天杭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杭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决议》浙江天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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