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8
证券代码:832851 证券简称:天杭生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天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8月27日下午13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前十天将书面通知发给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飞英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7 年半年度
报告》(公告编号2017-02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
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公司自2017 年6 月12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并依据本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neeq.com.cn)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案文件
1、《浙江天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天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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