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4
证券代码:832851 证券简称:天杭生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浙江天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天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亦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3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5,310,7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2016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如松及其配偶葛冬玲、实际控制人金亦宏及其配偶陆夏群、实际控制人金珏艳及其配偶周行为了公司资金周转需要,用个人房产为公司向浙江农商银行德清洛舍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德清洛舍支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1.1、2016年8月11日金珏艳、周行(金珏艳配偶)用个人房产
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德清洛舍支行贷款提供担保,贷款金额为
6,000,000元,担保期限至2017年8月8日;
1.2、2016年9月8日金珏艳、周行(金珏艳配偶)用个人房产
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德清洛舍支行贷款提供担保,贷款金额为分别为6,000,000元,担保期限至2017年9月7日;
1.3、2016年10月28日金如松、葛冬玲(金如松配偶)用个人
房产为公司向浙江农商银行德清洛舍支行贷款提供担保,贷款金额为2,590,000元,担保期限至2019年10月25日。
1.4、2016年10月28日陆夏群(金亦宏配偶)用个人房产为公
司向浙江农商银行德清洛舍支行贷款提供担保,贷款金额为
3,660,000元,担保期限至2019年10月25日。
1.5、2016年11月7日周行(金珏艳配偶)用个人房产为公司向
浙江农商银行德清洛舍支行贷款提供担保,贷款金额为4,550,000
元,担保期限至2019年10月25日。
1.6、2016年11月14日金珏艳、周行(金珏艳配偶)用个人房
产为公司向浙江农商银行德清洛舍支行贷款提供担保,贷款金额为2,200,000元,担保期限至2019年10月25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812,7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金如松、金亦宏、金珏艳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需租赁周行(金珏艳配偶)其个人名下座落于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238号森禾广场A座217.66平方米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用,其中50平方米用作公司驻杭州办事处,167.66平方米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每平方米租金为2.53 元/天,租金按季度付,2017年预计整年租金 为198,614元。
(2)2017年3月1日德清众志成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通过股权转让,持有公司股票1,233,000股。该合伙企业各合伙
人的出资额、所占比例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额(元) 占总出资额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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