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02
公告编号:2022-036
证券代码:832833 证券简称:易霸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易霸科技(威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及
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易霸科技(威海)股份有限公司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429 号)、《关于对李支柱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554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2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1 月 2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易霸科技(威海)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不适用
限公司
李支柱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总经理兼信息披露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36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李支柱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易霸科技(威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对李支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当事人李支柱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当事人,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对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36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全国股转公司的处分决定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强化内部员工对《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效率。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易霸科技(威海)股份有限公司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429 号)《关于对李支柱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554 号)
易霸科技(威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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