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19
证券代码:832828 证券简称:凡科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调整)
为促进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经营效率,保持公司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态势,保证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称“本计划”)的规定,特制定《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一、总则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相一致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激发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参照公司绩效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原则,坚持公司整体绩效目标与个人绩效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工作业绩与工作态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业绩结果导向。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
(四)获得股权激励的基本条件
1、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管理骨干。
2、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二、考核组织
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
2、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3、公司董事会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4、公司财务部及人事组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因转板或上市需要提前行权或公司董事会
决定延期行权的除外),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每一次对应的考核期间如下:
行权安排 考核期间
第一次行权 2016年度
第二次行权 2017年度
第三次行权 2018年度
四、考核指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步:公司业绩考核
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的业绩指标设定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以201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6年、2017 年、2018 年的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长比例
分别不低于15%、25%、30%。
公司业绩完成与否,是能否行权的基本条件,也是能否继续实施下述个人考核的前提,即“一票否决”。
第二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1、公司每年制定或修正每个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并根据每个绩效考核指标的重要性确定其权重及目标值。
2、公司每年对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得出每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
3、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考评等级如下:
考评等级 定义
优秀 充分达成本职工作之效率及效果
良好 工作表现符合本职所需
合格 工作表现低于一般水平
不合格 不适任现职
五、考核结果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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