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6
公告编号:2018-001
证券代码:832820 证券简称:慧通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江苏慧通管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慧通管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慧通管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18]100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现将关注函主要内容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年8月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化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拆借资金250万元,构成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上述行为未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二、 监管意见
(一)公司应切实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 公告编号:2018-001
他资源。
(二)公司应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司应在收到监管关注函之日起10日内将整改总结书面报告给江苏证监局。
三、 整改措施
公司已切实整改上述问题。2017年8月28日,李化已归还占用
的资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3,140.54元。
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并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收到此《监管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公司接受江苏证监局的监管管理,按照江苏证监局监管意见相关要求和整改期限,尽快将监管要求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江苏证监局。
公司将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强化合规意识,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18-001
四、备查文件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慧通管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特此公告。
江苏慧通管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