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6
北京身临其境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二年五月
北京身临其境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1
第三章 股 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第五章 董事会...... 23
第一节 董事...... 23
第二节 董事会...... 27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 3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4
第七章 监事会...... 35
第一节 监事...... 35
第二节 监事会...... 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8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0
第一节 通知...... 40
第二节 公告...... 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4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 ...... 44
第十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 45
第十四章 附则 ...... 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身临其境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整体变更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身临其境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六区 7 号楼 1 至 6 层内
4 层 4107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8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有关行业产业政策,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提高企业的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员工价值,为股东创造价值。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针纺织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影视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以及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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