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7
华文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20
证券代码:832812 证券简称:华文包装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华文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华文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或“华文包装”)
于2017年6月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6年
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2017]184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律监管措施》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长邢文柱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建争先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 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受到的监管措施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 华文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20
《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邢文柱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建争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1、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内容已于5月10日披露于登
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编号:2017-009))。
2、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公司对上述《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文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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