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ST寰烁资讯
2020-04-30 20:07:4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2773 证券简称:寰烁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寰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西寰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山西寰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

第三章 定期会议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六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四章 临时会议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五章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董事会秘书签署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通信、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董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董事长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二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期限;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三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