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8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2755 证券简称:施泰信息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吉林省施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吉林省施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5日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12月25日11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7-022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1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披露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
场B座1310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的股东账户卡。非自然人股东应由负责人出席会议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能证明其具有 公告编号:2017-022
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以及股东账户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单位的负责人资格证明及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25日 8:00-9: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凯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B座1310室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431-81907979
传真:0431-85855222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省施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省施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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