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30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2740 证券简称:芝星炭业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2 月 28 日以邮件和微信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魏安国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财务负责人姜波、董秘李维军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魏安国、王精峰、孙康、黄彪、魏雨龙、郑建芳因疫情影响均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1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遭受 6.19 水灾损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所处建瓯市区2022年6月19日凌晨遭遇洪灾,导致工厂部分区域被淹,公司资产遭受损失,公司于 6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关于遭受水灾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经灾后清查,受损资产合计 43,359,776.08 元,保险已赔付 9,750,000.00 元,受损资产清理处理净收入628,874.55 元,受损总金额扣除保险赔偿、清理净收入,净损失合计32,980,901.53 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3年 1 月16日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2-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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