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3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2737 证券简称:恒信玺利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2 月 23 日,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 的 《关于终止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1 号),因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 牌。
二、 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 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 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 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
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3 月 11 日起复
牌,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
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玺利”。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 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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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四、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10-58709768
邮箱:irm@hiersun.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半壁店村惠河南街 1008-B 号四惠大厦
主楼 1039-1043 号
(二) 券商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10-56513121
邮箱:luoweigang@ebscn.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7 层
五、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由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人民法院裁定公司破产重
整,并指定西藏子产律师事务所、西藏卓然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 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公司存在可能被法 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重整期间,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正常推进法定程序。 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一直在积极采取公司自救行动,希望通过重整程序实现对公 司的重振和发展,积极维护全体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因重整涉及公司及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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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情况复杂,债务人需要进一步与重整投资人、重要债权人磋商,以形
成最优方案,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4 月 3 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六、 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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