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4
关于对山东华鼎伟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0】第 146 号
山东华鼎伟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鼎伟业)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偿债能力
你公司主营业务为 LED 照明、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共享汽车业务;
近三年连续亏损,2017 年至 2019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6,083.59 万元、
7,221.69 万元及 4,751.04 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241.40万元、-1,316.50 万元及-647.19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你公司未弥补亏损-4,541.92 万元,已超过股本总额。
你公司当期资产负债率 80.10%,流动比率 0.49;货币资金余额1,406.58 万元,其中 974.28 万元为受限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非受限资金 432.30 万元。你公司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 1,404.32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借款余额 4,999.55 万元,应付职工薪酬余额207.42 万元。
请你公司结合盈利能力、资金筹措安排、期后负债偿还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资金链断裂、拖欠员工工资及债务违约风险。
2、关于出售固定资产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余额 3,553.73 万元,其中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 691.23 万元。该事项系 2019 年 6 月你公司子
公司山东华鼎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鼎”)将 80台舒驰车销售给烟台融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融曦”),售价为 2,811.90 万元,不含税金额 2,488.41 万元,车辆原值为 2,403.33 万元,净值为 1,451.61 万元,你公司将上述交易售价与账面价值差额 1,036.79 万元计入资本公司-其他资本公积,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资本公积为 691.23 万元。烟台融曦为你公司子公司参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烟台融曦与你公司之间的关系,并说明报告期内开展上述交易的必要性、交易价格确定依据及公允性;
(2)结合你公司及子公司与烟台融曦之间的股权关系,说明你公司将上述交易损益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依据及合理性。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7 月 1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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