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84
证券代码:832724 证券简称:江苏三鑫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我们作为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地位,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拟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申报会计师,并与各中介机构分别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成永、杨春福、王志强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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