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2
公告编号:2017-005
证券代码:832701 证券简称:银采天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杨永峰质押10,4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34.97%。
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49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
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2月20日起至2018年3月5日止。
质押股份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质押权人为武汉国信经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是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本次股权质押是为武汉国信经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限于债权投资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750,000元。并与公司签订《债权投资合同》,投资期限 1年(自该债权投资的投资款发放日起算),债权投资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上述投资项目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夫妻 公告编号:2017-005
保证合同作为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其持有公司股权中的10,490,000股向武汉国信经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不存在除股权质押担保外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
(三)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杨永峰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长、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1,705,000,72.35%
股份限售情况:16,278,750,54.26%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0,490,000,34.97%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股权质押合同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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