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5
证券代码:832701 证券简称:银采天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田园东路1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永峰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于公司拟与武汉东湖国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武汉东湖经纬产业基金(拟设立,基金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签署《债权投资合同》、《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永峰先生为公司债权投资提供质押担保合同》、《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永峰先生夫妻为公司债权投资提供家庭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武汉东湖国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武汉东湖经纬产业基金(拟设立,基金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通过采取债、股结合的混合投资方式对公司进行投资,拟与公司签订《债权投资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产业基金向公司提供债权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期限1年(自该债权投资的投资款发放日起算);债权投资资金用途: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同意并接受投资人对投资款的用途、方向进行监管。公司与产业基金签署债券投资合同同时,为确保投资本金、利息以及其他债务的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永峰先生向产业基金提供【1,049万】股的股权质押,同时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及杨永峰夫妻向产业基金提供家庭连带责任担保,并与其签订《夫妻保证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杨永峰为公司董事长及股东,占公司总股份的 72.35%,杨永峰
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股东郭泰山系股东杨永峰姐姐的配偶,占公司总股份的22.65%,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于公司与武汉东湖国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武汉东湖经纬产业基金(拟设立,基金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签订《定向增发股份认购意向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协议中“投资考察期”是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债权投资协议》中约定的债权投资期限。在投资考察期内,甲、乙双方相互考察对方的经营能力、投资能力以及资源整合能力。投资考察期届满,在甲、乙双方互相认可的前提下签订正式股份定向增发认购合同(以下简称“最终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杨永峰为公司董事长及股东,占公司总股份的 72.35%,杨永峰
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股东郭泰山系股东杨永峰姐姐的配偶,占公司总股份的22.65%,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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