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09
公告编号:2017-001
证券代码:832701 证券简称:银采天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介绍
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5日以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5人,实到董事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永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关于公司拟与武汉东湖国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受托管理的武汉东湖经纬产业基金(拟设立,基金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签署《债权投资合同》、《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永峰先生为公司债权投资提供质押担保合同》、《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永峰先生夫妻为公司债权投资提供家庭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01
议案内容:武汉东湖国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武汉东湖经纬产业基金(拟设立,基金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通过采取债、股结合的混合投资方式对公司进行投资,拟与公司签订《债权投资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产业基金向公司提供债权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期限1年(自该债权投资的投资款发放日起算);债权投资资金用途: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同意并接受投资人对投资款的用途、方向进行监管。公司与产业基金签署债券投资合同同时,为确保投资本金、利息以及其他债务的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永峰先生向产业基金提供【1,049万】股的股权质押,同时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及杨永峰夫妻向产业基金提供家庭连带责任担保,并与其签订《夫妻保证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杨永峰、李源董
事作为本事项的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武汉东湖国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武汉东湖经纬产业基金(拟设立,基金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签订定向增发股份认购意向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本协议中“投资考察期”是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债权投资协议》中约定的债权投资期限。在投资考察期内,甲、乙双方相互考察对方的经营能力、投资能力以及资源整合能力。投资考 公告编号:2017-001
察期届满,在甲、乙双方互相认可的前提下签订正式股份定向增发认购合同(以下简称“最终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杨永峰、李源董
事作为本事项的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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