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18
证券代码:832701 证券简称:银采天 公告编号:2015-001
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田园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永峰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宋明山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杨诗军先生自2015年8月17日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职务,同意聘任宋明山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续任前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宋明山先生,196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9月-1996年10月在湖南省国营黄盖湖农场财务科任科长一职、1996年12月-2004年9月在浙江省温州九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一职、2004年10月-2008年1月任浙江凯恩集团公司财务总监一职、2008年2月-2014年12月在中国力天集团公司任财务总经理一职。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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