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8
公告编号:2017-049
证券代码:832681 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 7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针对国家财政部 2017年 4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年 5月 1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公司进行了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由于公司对按照国家财政部规定的会计政策变更理解偏差,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上述事项及时进行披露。
现公司予以补充披露,详见于2017年9月18日披露的《苏州宇邦
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7-
048)。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与及时。
公告编号:2017-049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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