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9
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2022年9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5万股,于2022年11月28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桥常康路3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55.0002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适应市场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并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换热器及配件制造、销售、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采用记名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具体如下:
序 发起人 出资方式 股份数额 股份比例 出资时间
号 (万股)
1 丁云龙 净资产 643.125 61.25% 2014年12月5日
2 丁振芳 净资产 131.25 12.5% 2014年12月5日
3 丁振红 净资产 149.625 14.25% 2014年12月5日
4 孙耀春 净资产 99.75 9.5% 2014年12月5日
5 张卫锋 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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