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2
证券代码:832655 证券简称:中奥体育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中奥盈谷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以人民币 1,000,000.00 元的价格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奥动动体育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其中 70% 的股权以人民币700,000.00 元的价格转让至吴振绵,另外 30%的股权以人民币 300,000.00 元的价格转让至杨洋。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北京中奥动动体育有限公司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2、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
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3、计算依据: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
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 213129 号审计报告,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
末资产总额为 120,147,292.35 元,期末净资产为 105,403,822.60 元;期末资产总
额的 50%为 60,073,646.18 元,期末净资产的 50%为 52,701,911.30 元,期末资产
总额的 30%为 36,044,187.71 元。本次出售的北京中奥动动体育有限公司截至出售时点资产总额为 1,014,538.30 元,净资产为 985,087.32 元,成交金额为1,000,000.00 元,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售
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公司董事长吴振绵、董事吴晓楠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三)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 120,147,292.35 元,净资产为人
民币 105,403,822.60 元;本次出售资产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 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 0.83%,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95%,本次交易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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