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24
证券代码:832645 证券简称:高德信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志贤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变更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挂牌申请已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受理。鉴于深化新三板改革、将精选层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并试点注册制的总体要求,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整体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决定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变更为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相应修改更新相关会议文件、《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承诺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其他配套文件。原精选层挂牌相关议案与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次审议的相关议案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滕勇、彭植斌、胡宁可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0,000,000)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 15 元/股。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宽带接入网光纤建设及机房设备升级 40,053.06 40,053.06
其中:深圳市宝安区 15,681.50 15,681.50
深圳市光明区 4,522.50 4,522.50
深圳市龙华区 8,067.00 8,067.00
广州市 11,782.06 11,782.06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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