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6
证券代码:832633 证券简称:伏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1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5,600,000股(含),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168,000,000.00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第五条注册资本、第十七条股本总数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本次股票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在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董事会:
(1)本次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准备;
(2)股权变更登记工作;
(3)办理定向发行备案工作;
(4)聘请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5)在完成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后,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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