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30
公告编号:2017-075
证券代码:832633 证券简称:伏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刚拟为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沈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刚为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鉴于董事沈刚系本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由无关联方董事按正常程序进行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公告编号:2017-07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沈刚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坛 - -
丘金盛花园43号
(二)关联关系
沈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合作。具体交易形式为:公司将所拥有的二分类垃圾分类亭及垃圾收集箱等设备(评估总价927,960元)出售给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回租给公司再使用,租赁期限为24个月,租金总额为813,003.28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刚先生为公司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担保人沈刚无偿为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提供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现金流,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于公司经营活动具有重要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告编号:2017-075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实际损害。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