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6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32619 证券简称:天创环境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62,740,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9%。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股数62,740,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发布的《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二、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事宜,为保护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约定的回购价格及条件承担异议股东所持股权的回购义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股权登
公告编号:2018-025
记日为2018年8月10日);
2、未参加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及方式
将以不低于股东取得股份的成本价回购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价格将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期限
1、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须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在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书面提交回购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对该异议股东股份回购的义务。
2、异议股东应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材料通过现场送达或邮政快递EMS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原件。
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彭有明
联系电话:0571-88620850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626号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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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pengym@hztchj.com
(四)特别提示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联系公司。如因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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