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0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信达证券作为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通过主办券商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双发股份存在 15 项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金额
16,358,972.50 元,具体如下:
1、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南乐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豫 0923 民初 1641 号
立案时间: 2019 年 03 月 12 日
案 号: (2019)豫 0923 执恢 147 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河南 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拖欠原告河南省中利工矿设备制造有 限公司货款 479100 元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被告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
前给付原告货款 229100 元。原告河南省中利工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自愿放弃要求被告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请求。二、如被告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限定期限内未依约履行上
述协议内容,则其自愿以货款 479100 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1 月 7 日起参照年
利率 6%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至付清止。 三、原告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前按被
告提供的开票信息将本案货款增值税发票开具给被告。 四、原、被告就本案其他无争议,此纠纷就此终结,以后各方均互不追究。 五、案件受理费
8961 元,减半收取 4480.5 元,财产保全费 3270 元,合计 7750.5 元,由被
告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并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前给付
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 2019 年 06 月 27 日
上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我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披露,详见《信达证券关
于双发股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控股股东股权曾被司法冻结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泊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711920
立案时间: 2019-04-09
案 号: (2019)冀 0981 执 713 号
3、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68472
立案时间: 2019-06-21
4、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03190
立案时间: 2019-09-02
案 号: (2019)苏 0282 执 5222 号
5、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03190
立案时间: 2019-09-02
案 号: (2019)苏 0282 执 5223 号
6、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00000
立案时间: 2019-09-02
案 号: (2019)苏 0282 执 5224 号
7、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0000
立案时间: 2019-09-02
案 号: (2019)苏 0282 执 5225 号
8、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04840
案 号: (2019)苏 0282 执 5226 号
9、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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