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1
女娲珠宝:关于银行存款被冻结划转公告的补发声明公告
公司于2017年1月从银行获悉,公司银行基本户中国工商银行新
东安支行(账户:0200236319000057030)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冻结,冻结
金额为1,214,400. 00元,且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23日将该
笔款项划扣到东城区法院的账户上,对方单位名称为:(2017)京0101
执216号。
由于公司相关人员疏忽,导致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主办券商,未能
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现补发《女娲珠宝(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