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 201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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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众源新材 证券代码: 832582 主办券商: 国元证券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 1)选举封全虎、吴平、何孝海、陶昌梅、阮纪友、李明军、 音邦定、孙
志文、解光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音邦定、孙志文、解光胜为独立董
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 2)选举谢维维、黄怀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与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吴小兵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2、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职工
代表大会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吴小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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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 1)选举封全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吴平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与本
届董事会相同。
( 2)聘任封全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 3)聘任奚海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 4)聘任吴平先生、何孝海先生、陶俊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王成
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4、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吴小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任命董事长、总经理封全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723,100 股,占公司股
本的 45.79%。
该任命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吴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376,700 股,占公司股
本的 4.69%。
该任命董事、副总经理何孝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6,3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0%。
该任命董事陶昌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007,2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29%。
该任命董事阮纪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647,967 股,占公司股本的 16.77%。
该任命董事李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72,077 股,占公司股本的 3.08%。
该任命独立董事音邦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该任命独立董事孙志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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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任命独立董事解光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该任命监事会主席吴小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该任命监事谢维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该任命监事黄怀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该任命董事会秘书奚海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1%。
该任命副总经理陶俊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7,7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5%。
该任命财务负责人王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9,7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9%。
经核查,上述任职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记录,且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
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三) 任命/免职原因
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和聘任。
本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未发生人员或任职情况的变动。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未发生人员或任职情况的变动,
未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造成影响,亦未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
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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