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6
证券代码:832577 证券简称:优美特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优美特(北京)环境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优美特(北京)环境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或“优美特 ”)董事会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存续至报告期使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一)2020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议案,批准公司本次发行,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本次发行为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发行对象共1名自然人投资者,为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一,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元/股,发行数量为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2020年10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优美特(北京)环境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389号)。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规定本次股票发行认购缴
款期为2020年10月30日(含当日)至2020年11月3日(含当日)。
公司于2020年11月0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东兴支行、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东兴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账号为:32467074365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06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72号),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足额存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中,本次股票发行符合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要求。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2,000,0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2021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并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议案,批准公司本次发行,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本次发行为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0元/股,发行数量为3,7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021年4月2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优美特(北京)环境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1198号)。
2021年4月23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规定本次股票发行认购缴款期为2021年4月28日。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账号为:7709012200006780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256号),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足额存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中,本次股票发行符合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要求。
2021年5月14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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