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3
公告编号:2018-028
证券代码:832565 证券简称:松德资源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重庆松德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8月22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8月21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重庆松德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蔡松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重庆东方线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刘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被双方于2017年6月8日,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1月27日,2017
年 12 月 18 日分别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编号
SDXS20170608027,SDXS20171023041,SDXS20171127043,SDXS20171218044)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货物(详见《产品销售合同》)。被告未按约定将应付货款支付
公告编号:2018-028
给原告,现经多次协商催要未果,截止2018年5月31日的应收货款5680468.51元。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因被告不履行合同支付货款,原告提请垫江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截止2018年5月31日的应收货款5680468.51元,及自2018年1月1日至被告支付完全部货款之日期间的滞纳金(暂计至2018年8月21滞纳金为922508元)。(五)案件进展情况:
2018年8月21日,我司向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2018年8月22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向我司送达了编号为(2018)渝0231民初3880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业务开展中遇到的客户合同纠纷,与其他客户业务之间不存在关联性,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是公司依法维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将给公司经营带来积极正面的推动作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我司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
公告编号:2018-028
(二)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向我司送达了编号为(2018)渝0231民初3880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重庆松德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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