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富特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山东富特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富特股份,证券代码:832564,以下简称“富特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富特股份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具体如下:
2016年1-12月占用金额
占用主体 占用资金形式 累计发生额 余额(元) 是否无偿占用
(元)
李松 资金拆借 2,500,000.00 0.00 是
李松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述资金拆借构成关联方对于公司的资金占用。
主办券商认为,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未进行信息披露、未在事件发生前告知主办券商,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山东富特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
经主办券商督促,针对上述已发生的应披露事项,富特股份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并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主办券商提醒: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够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则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不能严格执行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则制度,有可能损害股东利益,以及对公司的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希望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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