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富特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主办券
商”)作为山东富特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富特股份,证券代码:832564,以下简称“富特股份”或“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富特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核查,富特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以来,共发生1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中涉及2016年度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的股票发行共有1次。2016年8月20日
中泰证券对富特股份定向发行的相关资料及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查验了富特股份发行股票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票发行方案、股票认购公告、验资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富特股份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等资料,富特股份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2015年9月17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富特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且该方案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股票11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0元,共募集资金 468 万元。缴存银行为平安银行青岛李沧支行,账号为:11014831584005,并经山东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2133号《验资报告》”。
上述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5】8326 号《关于山东富特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因富特股份股票发行发生在全国股转公司2016年8月8日发布
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发布之前,且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8日前使用完毕,因此公司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富特股份严格按已有的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未取得股转系统就富特股份股票发行出具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富特股份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已
使用完毕(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主办券商获取了富特股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银行流水明细、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截至2016年12月31日,富特股份已使用上述股票发行募集资金468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8.00
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其中:支付采购款 377.99
支付职工薪酬 62.27
支付经营性费用 27.74
募集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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