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2-26
公告编号:2016-001
证券代码:832564 证券简称:富特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富特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富特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5日通过短信及电话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由于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6年度预计会发生向子公司股东青岛李沧区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及服务,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玖仟万元。
公告编号:2016-001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于2016年3月15日上午10:00—12:00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山东富特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富特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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