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24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832562 证券简称:ST 盈嘉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东盈嘉科技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存勇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张存勇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10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1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张存勇 董监高 董事长、信披事务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权益变动违规、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01
1、权益变动违规
2020 年 12 月 30 日,股东张存勇账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 ST 盈嘉股份
4,182,000 股,持股比例从 19.34%变动为 32.40%,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0%、25%、3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
2、信息披露违规
张存勇增持 ST 盈嘉股份,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交易完成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存勇成为第一大股东,构成对 ST 盈嘉的收购。张存勇未及时编制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张存勇的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
张存勇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及法律意见书的行为违反了《收购办法》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七十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
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张存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01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公司、张存勇及公司其他董监高成员高度重视,将进行深刻反省,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将加强《业 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公 司治理规则》等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地披露信息, 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张存勇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10 号)
广东盈嘉科技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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